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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
GB/T 1979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3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1 尺寸及允许偏差
3.1.1 方坯的截面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3.1.2 方坯的通常长度为2m~19m。方坯也可按定尺和倍尺长度交货,其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其允许偏差为 70mm。
3.2 外形
3.2.1 方坯的每米弯曲度不应超过:
方坯边长 ≤140mm.........15mm
方坯边长 ≥200mm.........20mm
3.2.2 方坯端部因剪切变形而造成的局部宽展不得大于边长的10%。
3.2.3 方坯不得有显著的扭转。
3.2.4 方坯在最大凹入处的宽度不得超过边长的允许偏差。
3.3 重量
方坯按实际重量交货。
4 技术要求
4.1 牌号及化学成分
4.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除焊条及焊丝用钢为方坯成品成分外,其余均为熔炼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4.1.2 除焊丝用钢方坯外,镇静钢方坯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4.2 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冶炼。
4.3 交货状态
方坯以热轧状态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