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砖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古建常规做法。
(2)如为文物建筑工程,砌筑所使用的砖料、灰浆等材料应与原有文物建筑的砌筑材料相同。
(3)砖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检测报告。砖的强度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设计要求。进场后必须复试。
(4)砌糙砖墙所用砖料不需砍磨加工,可直接使用传统青砖,但事先应经挑选,外观不佳的不宜用于露明处,规格差异较大的应经挑选、分类码放,砌筑时可分别用于不同的部位,带有红心未烧透的砖不得用于墙外皮。
(5)灰浆的品种、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古建常规做法,灌浆宜使用生石灰浆或桃花浆。
(6)石灰浆:所用石灰宜选用生石灰,不得使用石灰膏调制石灰浆。
(7)桃花浆:所用石灰宜选用生石灰,不得使用石灰膏。所用黄土宜选用黏土,不得使用“落房土”等渣土。
(8)生石灰浆必须滤去沉渣后才能使用。袋装石灰粉应用水充分浸泡8h以上再使用。
(9)砌糙砖墙一般应使用月白灰。月白灰用泼灰(熟石灰0过筛,加青灰浆制成泼浆灰后加水搅匀制成。如城墙或其他文物建筑原状采用的是煮浆灰,应保持原做法不变。煮浆灰用生石灰加水搅成浆,过细筛后涨而成,或用泼灰加水搅匀制成。
(10)如设计要求砌体砂浆采用现代材料时,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水泥:
1.宜采用3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2.水泥进场使用前应进行复试,在使用中对水泥的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场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也应进行复试。
3.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②砂:应使用中砂,含泥量不超过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使用前应用5mm孔径的筛子过筛。
③掺合料:采用石灰膏、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等,生石灰粉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