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控项目
(1)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漏水现象。
(3)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
(1)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2)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
(3)涂膜防水层上的撤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料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