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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拖行试验
装有汽车用轮胎移动的灰浆搅拌机,应进行牵引试验。
15.1试验设备
载重汽车。
15.2试验方法和要求
15.2.1试验样机,以载重汽车牵引拖行,应按20 km/h的速度在三级路面上拖行20 km,或在二级路面上拖行40 km,拖行时需机身稳定,安全可靠,主要紧固件不得松动。
15.2.2检查部位
检查行走机构,牵引杆,各机构螺纹联接是否正常。应情况良好,螺纹无松动。
试验结果记人表B8。
16可靠性试验
16.1可靠性试验搅拌时间为150 h。
16.2可靠性模拟试验
16.2.1在搅拌筒中加入砂料应符合5.2.1的要求,加入量为公称容量的90%,可加适量的水,搅拌时使物料无外溢为宜。
每8h左右更换一次试验砂料。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到16~24 h。
16.2.2除换料时间外,一次连续运转时间不得低于2h。
16.2.3换料时允许紧固、调试和其他正常保养。时间不超过30 min不作保养时间计算。
16.2.4设有机动上料装置时,料斗装料按公称容量的80%加载,可用砂、石,也可用当量重块,提升距离为全行程的2/3;若是翻斗式料斗,可提升到料斗底平面与水平面成30°夹角位置。
16.2.5料斗提升和下降各500次,每动作一次可停歇3~5 s;提升和下降各200次,允许停机1h(调整制动带等),此时间不作保养时间计算。
16.2.6搅拌机构、料斗提升试验必须在同一台搅拌机上进行。
16.2.7拆开搅拌轴轴端,砂、水不得进入轴端密封及轴承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