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铅封钳与封筏由营销部设专人保管、专人负责,铅封钳应造册建档。
2、铅封钳、封筏的申购和使用中管理由营销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计量管理机构负责监制。
3、铅封针、封笺的申购、补充、移交、遗失、报废须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报告,并报营销部领导和公司计量管理机构审批及备案;如迁有损坏、丢失,原铅封号应公开报废。
4、铅封针、封笺应有相应编号,铅封针分为普通型和防伪型两类,刻有“三计”及编号;封筏印有“×××电力公司”字样及相应编号。
5、封笺只有在盖章、填写日期后方为有效。
6、为加强计量铅封、封筏的现场管理,凡有关班组到用户工作、巡视时遇有涉及电能计量问题,应认真填写“用电客户计量铅封印现场管理记录表”。
7、计量铅封钳、封筏管理的具体执行情况,由营销部电能计量专责人(师)负责监督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