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与欧洲标准EN 124:1994《行车道与步行道的集水井及检查井井盖》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无锡诺龙铸造有限公司、黑龙江东府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山西兴龙铸造有限公司、苏州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研究院、舟山市宏兴塑料有限公司、杭州金盟道路设施有限公司、河南永威(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历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市一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湖南天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保定国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贯明、陈辉、张长缨、李林呈、王乃震、奚飞达、曾建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