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1日,中国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 ,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颁布,环保部拟定新标准实施的“三步走”目标。计划要求,2012年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95个站点完成PM2.5仪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有138个站点开始正式PM2.5监测并发布数据。
2011年1月1日开始,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开始实施。首次对PM2.5的测定进行了规范,但在环保部进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中,PM2.5并未被纳入强制性监测指标。
2012年05月24日环保部公布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全国74个城市在10月底前完成PM2.5“国控点”监测的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