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污水一般通过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具体可分为一、二、三级处理。一级处理,又称初级处理。处理的对象是污水中的漂浮物和悬浮物。可以采用筛滤截留法——筛网、格栅过滤、重力分离法——沉砂池、沉淀池、隔油池、气浮池等。离心分离法、旋流分离器、离心机等。二级处理,是指去除污水中污染物,使其各项指标达到要求。主要环节要根据不同的污水处理程度、规模、水质特点来确定处理工艺。比如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三级处理,又称深度处,弥补二级处理的欠缺,可使用化学和物理化学以及生物方法,比如中和法、人工湿地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