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2月11日,国务院通过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强调了扩大船舶市场需求,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内容,鼓励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将现行内销远洋船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延长到2012年,抓紧研究出台鼓励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和单壳油轮强制淘汰政策,今后3年暂停现有船舶生产企业新上船坞,船台扩建项目,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支持高技术新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重点配套设备研发。这一系列措施将巩固和提升我国船舶工业的国际地位,促使船舶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