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月,为解决青岛市水源紧缺状况,国家城建总局会同山东省有关部门,在青岛召开“青岛市水资源研究讨论会”上提出“引黄济青”工程设想。
1982年2月,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提出《引黄济青工程查勘计划》,组成13人的规划设计组,对输水路线进行查勘。7月,省府向国家计委呈报《青岛市供水工程计划任务书》。
1982年9月,国家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计委)、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委)、水利电力部(以下简称水电部),于1982年3月和城乡建设环保部(以下简称建设部)联合考查后,认为“从黄河调水是解决青岛市供水的重要途径”。
1984年7月4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万里、胡启立、李鹏及有关部委的专家、学者乘直升飞机视察了黄河,听取了水电部长钱正英关于引黄济青方案的汇报。指出:引黄济青采用明渠方案好,综合效益大。并要求当年9月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邀请全国专家进行论证。
1984年8月8日,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指挥部成立,副省长卢洪任指挥,省水利厅厅长马麟等4人任副指挥,省水利厅总工程师孙贻让任总工程师。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马麟兼办公室主任。
1984年9月15日,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同意省水利厅提出的增加青岛每日供水55万吨的规划方案,确定对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引黄济青工程设计组完成的《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由卢洪、朱奇民定稿,并负责开好论证会。
1984年9月23-26日,山东水利学会受中国水利学会委托,在青岛市召开引黄济青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引黄济青势在必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方案是切实可行的,经济上也是比较合理的。
1984年10月,山东省政府将《山东省引黄济青设计任务书》呈报国务院,10月29-31日,水电部会同国家计委、建设部在北京召开了审查会,初审确定近日向青岛市区日供水55万立方米。后鉴于国家财力、物力限制,将供水规模缩小为日供水30万立方米。核增投资1.0亿元,整个工程核定控制投资12.50亿元。
1985年1月,国务院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讨论引黄济青工程,指示要对明渠和管道方案做进一步比较。5月,国家计委下达《关于请进一步论证引黄济青方案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根据年初国务院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引黄济青方案的比较、论证工作。
1985年4月,著名水利学家、清华大学原副校长张光斗教授,受国家计委委托来山东及青岛对引黄济青工程实地考查、论证。
1985年7月,山东省政府又将《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修正设计任务书》呈报国务院。国家计委按照国务院批示,会同水电部、建设部,并邀请有关专家审查了修正设计任务书,9月向国务院呈报了审批请示。
经国务院审批同意,国家计委于10月18日正式批准了引黄济青工程设计方案,把该工程作为关系青岛市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作为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家计划,由山东省政府执行。工程总投资8亿元,其中国家投资(拨改贷)5亿元,山东省自筹3亿元,后概算调整为9.53亿元。
1985年12月10日,《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初步设计》全部完成,由省水利厅上报省人民政府。
1985年12月25-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商同水电部、建设部在济南齐鲁宾馆召开《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卢洪副省长主持会议。会议认为《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初步设计》符合国务院对《山东省引黄济青修正设计任务书》的批复精神,其设计深度和广度基本上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设计的指导思想、总体布局、工艺流程等是合理的、可行的。
1986年4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郝建秀在青岛八大关小礼堂仔细察看了引黄济青工程示意图,并和省、市领导及水利专家一起研究工程建设,要求集思广益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