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中水系统是指包括原水系统、处理系统和供水系统三个部分。中水系统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原水和中水用量的平衡和稳定、系统的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建筑物中水宜采用原水污、废分流,中水专供的完全分流系统。即在建筑物内部将污水和废水分别通过排水管道收集,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和中水供水系统单独设置的供水形式。
建筑中水系统是将建筑或小区内使用后的生活污水、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或小区作为杂用水的供水系统,它适用于严重缺水的城市和淡水资源缺乏的地区。再生水也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水,一般为二级处理,具有不受气候影响、不与临近地区争水、就地可取、稳定可靠、保证率高等优点。再生水即所谓"中水",是沿用了日本的叫法,通常人们把自来水叫做"上水",把污水叫做"下水",而再生水的水质介于上水和下水之间,故名"中水".再生水虽不能饮用,但它可以用于一些水质要求不高的场合,如冲洗厕所、冲洗汽车、喷洒道路、绿化等。再生水工程技术可以认为是一种介于建筑物生活给水系统与排水系统之间的杂用供水技术。再生水的水质指标低于城市给水中饮用水水质指标,但高于污染水允许排入地面水体的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