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面向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等开展《指南》宣贯,依据《指南》要求组织培训,指导工业企业进一步优化工控安全管理与技术防护手段。
二是选择工业聚集发展城市及地区,设立工控安全防护试点区,组织区内工业企业开展工控安全防护应用试点,遴选优秀试点企业分享工控安全防护经验,总结提炼工业控制系统防护示范案例。
三是将《指南》要求纳入年度工业行业网络安全检查项目,强化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技术落实到位。通过自查、抽查、深度检查等方式促进工业企业深入贯彻并落实《指南》。
地方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内的工控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工控安全相关工作。工业企业应按照《指南》各项要求,开展和完善工控安全防护工作,改善自身安全防护能力的同时,为全面提升我国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水平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