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安全设施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工程施工及安装。
(二)通信系统工程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干线传输系统、程控交换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三)监控系统工程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电配套设施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四)收费系统工程分项:
可承担收费公路收费车道及附属配套设备、收费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五)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干线传输系统、程控交换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电配套设施系统的施工及安装和收费公路收费车道及附属配套设备、收费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