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第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与承包价的计算方法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程序为:
一.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序 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备注
1 直接工程费 按预算表
2 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3 小计 ⑴ ⑵
4 间接费 ⑶×相应费率
5 利润 (⑶ (4))×相应利润率
6 合计 ⑶ ⑷ ⑸
7 含税造价 ⑹×(1 相应税率)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序 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备注
1 直接工程费 按预算表
2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按预算表
3 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4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5 小计 ⑴ ⑶
6 人工费和机械费小计 ⑵ ⑷
7 间接费 ⑹×相应费率
8 利润 ⑹×相应利润率
9 合计 ⑸ ⑺ ⑻
10 含税造价 ⑼×(1 相应税率)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序 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备注
1 直接工程费 按预算表
2 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 按预算表
3 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4 措施费中人工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5 小计 ⑴ ⑶
6 人工费小计 ⑵ ⑷
7 间接费 ⑹×相应费率
8 利润 ⑹×相应利润率
9 合计 ⑸ ⑺ ⑻
10 含税造价 ⑼×(1 相应税率)
二.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承包价。
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一)当C >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序 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备注
1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2 间接费 ⑴×相应费率
3 利润 (⑴ (2))×相应利润率
4 合计 ⑴ ⑵ ⑶
5 含税造价 ⑷×(1 相应税率)
(二)当C 序 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备注 1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2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人工费 机械费 3 间接费 ⑵×相应费率 4 利润 ⑵×相应利润率 5 合计 ⑴ ⑶ ⑷ 6 含税造价 ⑸×(1 相应税率) (三)如该分项的直接费仅为人工费,无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序 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备注 1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2 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 人工费 3 间接费 ⑵×相应费率 4 利润 ⑵×相应利润率 5 合计 ⑴ ⑶ ⑷ 6 含税造价 ⑸×(1 相应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