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路基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 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管线等;
2 毗邻和施工范围内的既有交通设施;
3 影响施工的水;
4 岩溶及坑洞;
5 风沙地区、高原及冻土地区施工;
6 滑坡、崩塌、岩堆地段、泥沼地段、泥石流地区施工;
7 弃土;
8 特殊场所作业、季节性施工。
二、滑坡、崩塌、岩堆地段,风沙、高原地区路基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三、特殊路基施工应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对天然植被和山体的破坏,防止诱发次生灾害。
四、特殊场所作业和季节性施工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14、15章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