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0年代以来勘探人员一直在阿拉斯加北部各处探油,终于在1968年在普拉德霍湾发现石油。要把石油运到最近的不冻港、1,300公里外的瓦尔迪兹,兴建输油管被认为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获得开发权的石油公司组成了阿拉斯加财团,以成立公司设计、兴建和管理输油管。美国总统尼克逊在1973年11月16日签署了《纵贯阿拉斯加管道授权法案》 (Trans-Alaska Pipeline Authorization Act),为建造管道提供法理依据。
输油管为单管设计,直径 1.22米 (48英吋),在1974年3月27日开工,1977年5月31日落成。耗资 80亿美元。工程分六个部份,由五家总承包商负责,高峰时期雇用了21,000 名工人。有31 人死于工程事故。
要兴建这条全长1,286公里 (799英里)的管道面对种种挑战。除了要面对恶劣的环境外,管道还要越过三座山脉、无数大小河流,以及永冻层,因而近半条管道要架空兴建,而非埋于地下,以防止冻土融化和因而产生的移动。光测量和地质样本测试就花了五年之久,施工期间还要不时找来考古学家研究未受挖掘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