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视察有色金属收储机制,正式被纳入到产业振兴规划中。
2009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下称《振兴规划》)中提出,抓紧建立国家收储机制。
“铝、锌等有色金属价格已跌至成本价以下,对部分有色金属产品进行收储,可以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价格。”
2008年12月,云南省宣布建立有色金属储备制度,计划在未来13个月内收储100万吨有色金属产品,其中包括15万吨铜、30万吨铝、15万吨铅、30万吨锌和10万吨锡。
2008年12月底,中国国家物资储备局(下称国储局)从中国铝业公司等八家企业收储29万吨铝,其中收储中铝15万吨,其余七家各2万吨,收购价为12350元/吨,较当时的现货价约溢价10%。今年2月20日,国储局再度收储30万吨铝,价格略高于市场价。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已经实行的数次收储带有较明显的“救企业”的色彩,而且存在释放错误市场信号等争议。
《振兴规划》对淘汰落后产能也提出了要求。《振兴规划》指出,要严格控制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会议同时决定,国家将安排贷款贴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并调整产品出口退税率结构。
此外,《振兴规划》还要求,稳定和扩大国内市场,改善出口环境。调整产品结构,满足电力、交通、建筑、机械、轻工等行业需求。支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出口;加大技术改造和研发力度,推动技术进步;促进企业重组,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企业管理和安全监管,提高产业竞争力;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体系,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