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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五、强化电梯安全监管责任

2022/07/15162 作者:佚名
导读:(一)县区政府责任。全面负责本辖区电梯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办法,解决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制度,鼓励、指导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电梯;指导、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质监部门责任。负责电梯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封

(一)县区政府责任。全面负责本辖区电梯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办法,解决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制度,鼓励、指导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电梯;指导、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质监部门责任。负责电梯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封停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依法督促检查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依法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维保质量“黑名单”机制,公开维保单位资质、维保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督促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及时申报监督检验;探索建立电梯安全监察大数据平台,利用物联网信息技术,主动向市民和业主公示电梯安全相关信息;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保等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房管部门责任。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监管和评优评级管理;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备案;依法依约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确保维修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全面推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审价制度和使用信息公告制度,监督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依法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四)建设部门责任。负责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监管,依法督促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积极推行电梯底坑、井道、机房建设前期介入,按照电梯安装调试工作要求组织施工,加大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电梯底坑、井道、机房等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五)安监部门责任。负责电梯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电梯安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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