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反力装置
试验反力装置宜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支座反力,也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天然地基提供支座反力。反力架系统应具有1.2倍的安全系数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支座反力时,反力桩顶面应平整并具有一定的强度。
②采用天然地基提供反力时,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反力梁的支点重心应与友座中心重合。
③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有条件时宜利用工程桩作为堆载支点。
2. 荷载、上拔测试装置
①分级荷载的提供采用油压千斤顶。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并使:采用的千斤顶型号、规格相同;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重合。
②荷载的测量可用荷载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并使: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压力表精度不小于0.4级,试验用压力表、油泵、油管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
③沉降测量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使:测量误差不大于0.1%Fs,分辨力不小于0.0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