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政工股)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指导行政审批工作,牵头承办重大、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综合性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政工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有关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综治、信访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减灾救灾救援股、防火防汛防震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登记初审,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综合考核。
减灾救灾救援股负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重大灾害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防火防汛防震股负责组织拟订地方性消防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