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体通量(或污泥固体负荷):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浓缩池表面的干固体量,单位为kg/(m2·d)。当浓缩初初沉淀污泥时,污泥固体负荷可取较大值;当浓缩剩余污泥时,应采用较小值。
(2)水力负荷: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浓缩池表面积的上清液溢流量,单位为m3/(m2·h)或m3/(m2·d)。初沉污泥最大水力负荷可取1.2~1.6m3/(m2·h);剩余污泥取0.2~0.4m3/(m2·h)。按固体负荷计算出浓缩池的面积后,应与按水力负荷核算出的面积进行比较,取较大值。
(3)浓缩时间:一般不宜小于12h。
(4)浓缩池有效水深:一般宜为4m。
(5)污泥室容积和排泥时间:应根据排泥方法和两次排泥的时间间隔而定,当采用定期排泥时,两次排泥的间隔时间一般可采用8h。
(6)浓缩后污泥的含水率:由二沉池进入污泥浓缩池的污泥含水率为99.2%~99.6%时,浓缩后污泥含水率可达97%~98%。
(7)采用栅条浓缩机时,其外缘线速度一般宜为1~2m/min,池底向泥斗的坡度不宜小于0.05。
(8)当采用生物除磷工艺进行污水处理时,不应采用重力浓缩。
(9)重力浓缩池刮泥机上应设置浓缩栅条。
(10)污泥浓缩池一般宜有去除浮渣的装置。
考虑污水厂的环境要求越来越高,设计浓缩池时,应注意浓缩池的二次污染控制。污泥浓缩池一般均散发臭气,新建的污水厂应考虑采取防臭或脱臭措施。连续式重力浓缩池的合理设计与运行取决于对污泥沉降特性的掌握。污泥的沉降特性与固体浓度、性质及来源有密切关系。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