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现场起动和加载
1.1.1 当控制电源保险处于合位置,控制测量及保护回路接通,观察灯光及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及柴发机组是否显示GEN OK状态。
1.1.2 再将控制旋钮从“OFF”旋转到“RUN”位置,柴油机迅速起动并达到额定转速。起动成功。每次起动时间不应超过5秒。若起动失败,应立即将控制旋钮旋回“OFF”位置,再次起动时间的间隔时间不应少于1分钟。起动三次仍未成功时,应停止再次起动,检查原因。
1.1.3 发电机一经起动即应认为发电机及其连接的各部分均已带电。
1.1.4 检查柴油机机油压力是否正常,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机组各部分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平稳,频率是否在规定范围之内。
1.1.5 检查三相电压是否已建立,通过液晶显示,检查三相电压是否平衡稳定,三相电流为零,蓄电池充电电流指示正常。
1.1.6仔细倾听柴油机各缸爆发是否均匀,有无异常声响:发电机内部、前后轴承及联轴器声音是否正常:检查有无异常气味。
1.1.7上述检查一切正常,空载运行5分钟后即可进行带负荷操作。其步骤如下:-合上MCCB 1.2 自动起动和加载
1.2.1 应急备用机组平常应满足自动启动条件,控制电源保险处于合位置,控制测量及保护回路接通,观察灯光及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及柴发机组是否显示GEN OK状态。
1.2.2再将控制旋钮从“OFF”旋转到“AUTO”位置,合上MCCB,当ATS检测到市电故障,自动启动柴发机组,当确认机组已启动,值班人员应立即检查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2.1 机组带负荷后,应注意机油压力、温度、排气烟色以及发电机运行参数的变化情况,发电机及其轴承声音温度有无异常,联轴器有无异常声响,各种显示是否正常,控制柜内有无异常气味,各运行参数不应超过规定的极限值,保持燃油充足。
2.2正常运行时机油压力及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机油压力:2~5bar -机油温度:不高于90℃当机油压力低于2 bar ,温度超过100℃时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2.3 柴油发电机组只能在持续功率以下长时间运行,机组过负荷为额定功率的10%,并且过负荷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2.4 机组运行时,现场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规定执行,将有关参数记入运行报表。发电机组不宜在低负荷或空载下长时间运行。
3.1 停机前应对机组各部分进行全部检查,记录运行中的故障,以便停机后进行维护和检修。
3.2停机前应保证蓄电池电量充足。
3.3 全线柴油发电机组为应急机组,一般情况为自动停机,需要进行手动停机时,其停机过程为:将“运行/停止”旋钮旋至“停止”,观察三相电流为零后,断开发电机自动空气开关。然后将控制旋钮由“MANUAL”或“AUTO”旋至“OFF”,使柴油机停机。检查柴油机是否已停车,有无堵转现象。
3.4 在下列情况下,应按下“紧急停机”按钮,使柴油机迅速停机。若该操作失灵可直接操作停机拉杆停机。-机油压力突然下降或运行机件出现异常声音时-管路断裂时-飞车-机温急剧上升(停机后水温不降至45℃不得添加冷水)-机组强烈摆动-运行现场出现易燃易爆事故及其其他紧急情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