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观测区的划分
10.1.1AA、A、B级网的布设视测区范围的大小,可实行分区观测。当实行分区观测时,相邻分区间至少应有4个公共点。
10.1.2任一个同步观测子区或观测单元子区参加观测的接收机台数应符合标6第三项的规定。
10.2观测计划
作业调度者根据测区地形和交通状况、采用的GPS作业方法(静态或快速静态定位测量)设计的基线的最短观测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
10.3基本技术规定
10.3.1各级GPS测量基本技术规定应符合表7要求。
表7 各级GPS测量基本技术要求规定
项目 级别 |
AA |
A |
B |
C |
D |
E |
|
卫星截止高度角(º) |
10 |
10 |
15 |
15 |
15 |
15 |
|
同时观测有效卫星总数 |
≥4 |
≥4 |
≥4 |
≥4 |
≥4 |
≥4 |
|
有效观测卫星总数 |
≥20 |
≥20 |
≥9 |
≥6 |
≥4 |
≥4 |
|
观测时段数 |
≥10 |
≥6 |
≥4 |
≥2 |
≥1.6 |
≥1.6 |
|
时段长度min |
静态 |
≥720 |
≥540 |
≥240 |
≥60 |
≥45 |
≥40 |
快速静态 |
双频 P(Y) |
— |
— |
— |
≥10 |
≥5 |
≥2 |
双频全波 |
— |
— |
— |
≥15 |
≥10 |
≥10 |
|
单频或双频半波 |
— |
— |
— |
≥30 |
≥20 |
≥15 |
|
采样间隔s |
静态 |
30 |
30 |
30 |
10~30 |
10~30 |
10~30 |
快速静态 |
— |
— |
— |
5~15 |
5~15 |
5~15 |
|
时段中任意卫星有效观测时间min |
静态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快速静态 |
双频 P(Y) |
— |
— |
— |
≥1 |
≥1 |
≥1 |
双频全波 |
— |
— |
— |
≥3 |
≥3 |
≥3 |
|
单频或双频半波 |
— |
— |
— |
≥5 |
≥5 |
≥5 |
|
注 1 在时段中观测时间符合表7中第七项规定的卫星,为有效观测卫星。 2 计算有效观测卫星总数时,应将个时段的有效观测卫星数扣除其间的重复卫星数。 3 观测时段长度,应为开始记录数据到结束纪录的时间段。 观测时段数≥1.6,指每站观测一时段,至少60%测站再观测一时段。 |
10.3.2AA、A与B级观测时段分布应尽可能日夜均匀,且夜间观测时段所占比例不得少于25%。夜间观测从日落后1小时开始起算至日出为至(以同步环最西部点位标准)。
10.3.3AA、A、B级测量必须同时观测记录各项气象元素和天气状况。C、D、E级测量可不观测气象元素,而只记录天气状况。
10.3.4GPS静态定位测量时,观测数据文件名中应包含测站名或测站号、观测单元、测站类型(是参考站还是流动站)、日期、时段号等信息,
10.3.5雷电、风暴天气时,不宜进行AA、A、B级GPS测量。
10.4观测准备
10.4.1GPS接收机在开始观测前,应进行预热和静置,具体要求按接收机操作手册进行。
10.4.2天线安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用三脚架安置天线时,其对中误差不应大于3㎜;B级不应在高标上安置天线;
b)需在觇标的基板上安置天线时,应先卸去觇标顶部,将标志中心投影至基板上,然后以投影点安置天线。投影点示误三角形的最大边或示误四边形的长对角线不得大于5㎜,投影方法见GB/T 17942;
c)GPS点上建有寻常标时,应在安置天线前放倒觇标或采取其他措施;
d)B级及以上各级GPS测量,其定向标志线应指向正北,估计当地磁偏角修正后,其定向误差应不大于±5°,对于定向标志不明显的接收机天线,可预先设置标记,每次按此标记安置仪器.
e)天线集成体上的圆水准气泡必须居中,没有圆水准气泡的天线,可调整天线基座脚螺旋,使在天线互为120°方向上量取的天线高互差小于5㎜。
10.5观测作业的要求
10.5.1观测组必须严格遵守调度命令,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作业。
10.5.2经检查接收几电源电缆和天线等各项连接无误,方可开机。
10.5.3开机后经检验有关指示灯与仪表显示正常后,方可进行自测试并输入测站、观测单元和时段等控制信息。
10.5.4接收机启动前与作业过程中,应随时逐项填写测量手簿中的记录项目,测量手簿格式、记录内容及要求见附录D。
10.5.5接收机开始记录数据后,观测员可使用专项功能键和选择菜单,查看测站信息、接收卫星数、卫星号、卫星健康状况、各通道信噪比、相位测量残差、实时定位的结果及其变化、存储介质记录和电源情况等,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未预料到的情况,应记录在测量手簿的备注栏内,并及时报告调度组织者。
10.5.6每时段观测开始及结束前各记录一次观测卫星号、天气状况、实时定位经纬度和大地高、PDOP值等。须观测记录气象元素的等级GPS网点,每时段气象观测应不少于2次。一次在时段开始时,一次在时段结束时。时段长度超过2h时,应每当UTC整点时增加观测记录上述内容一次,夜间放宽到4h。
10.5.7气象观测所用通风干湿表需悬挂在测站附近,与天线相位中心大致等高度处。悬挂地点应通风良好,避开阳光直接照射,便于读数。空盒气压表可置于测站附近地面,其读数应顾及至天线相位中心高度,加入相应的高程修正。
当测站附近的小环境与周围的大环境不一致时,可在合适的地方两侧气象元素,然后加上高差修正化为天线相位中心处的气象元素。
10.5.8每时段观测前后应各量取天线高一次,其测量方法及要求见附录D。两次量高之差不应大于3㎜,取平均值作为最后天线高。若互差超限,应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记入测量手簿记事栏。
10.5.9除特殊情况外,不宜进行偏心观测,若迫不得己进行时,应测定归心元素,其方法可参考附录F或GB/T 17942。
10.5.10观测员要细心操作,观测期间防止接收设备震动,更不得移动,要防止人员和其他物体碰动天线或阻碍信号。
10.5.11观测期间,不得在天线附近50m以内使用电台,10m以内使用对讲机。
10.5.12天气太冷时,接收机应适当保暖;天气很热时,接收机应避免阳光直接照晒,确保接收机正常工作。
10.5.13一时段观测过程中不允许进行以下操作:
a)接收机关闭又重新启动;
b)进行自测试;
c)改变卫星仰角限;
d)改变数据采样间隔;
e) 改变天线位置;
f)按动关闭文件和删除文件等功能键;
10.5.14在GPS快速静态定位测量中,同一观测单元期间
a)参考站观测不能中断;
b)参考站和流动站采样间隔要相同,不能变更。
10.5.15经认真检查,所有规定作业项目均已全面完成,并符合要求,记录与资料完整无误,且将点位和觇标恢复原状后,方可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