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市规划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为出发点,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部门特色,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扎实推进规划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市规划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为出发点,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部门特色,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扎实推进规划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吕桂平局长任组长、张春国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年度计划,研究工作措施,落实任务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局党组副书记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办事机构,指定了工作人员,配备了相应设备,设置了查阅服务场所。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并受理依申请公开,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局办公室牵头办理、业务科室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使我局政务公开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规划部门工作实际,我局先后制定了泰安市规划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政务公开暂行规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原则及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做到了职责明确,有章可循。
(三)积极推进公开工作开展。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抓好贯彻落实,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及时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局内推广使用“规管2008”数字化办公系统,完善了局政务网站内容,对规划公示严格按照程序运行。积极组织局内相关人员进行写作培训,提高信息撰写能力。
(四)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保密审查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保密培训,实行一般信息由办公室主任把关、重要信息通过分管领导审查、特别重要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五)规范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政务公开内容,规范编制了《泰安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我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市规划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了《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内容及时维护更新。并在局机关和规划展览馆,设置了查阅服务场所。
(六)认真落实工作监督检查。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我局专门制定了市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评办法》、《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建立了政务公开监督考核体系,采取平时抽查和年终总结的方式,加大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科室工作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根据规划部门工作职责,我局对职能范围内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梳理、归类,全方位向社会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一是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工作动态等;二是涉及城乡规划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等;三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内容;四是各类规划方案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均实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批后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城市规划各项强制性指标,包括道路红线、公园和绿地绿线、水体蓝线、基础设施黄线、历史文化紫线、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规划条件等技术指标;六是基础设施及各项指标,包括地下各种管线及地下空间管理;七是办事依据,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审核等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审批权限和审查审批过程等;八是投诉渠道,包括投诉电话、意见箱、局长信箱等。做到了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2012年,通过市政府网站部门栏目主动公开信息185条,其中政策法规32条、工作信息152条、其他1条,受理便民服务电话381项、市政府政民互动栏目留言34项、泰安民生网留言539件,我局均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在建设项目现场监制设置公示牌78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7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3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82件、《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88件,共核发“一书三证”559件,并在我局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实施“阳光规划”相结合,按照便利、实用、高效的原则,积极创新公开载体和途径,深化公开形式和平台建设:一是开通规划局政务网站,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载体,网站设立了组织机构、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规划公示、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栏目,将规划部门各项政务信息及时在网上进行发布,完善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参与。二是设立报建窗口,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规划局对外服务窗口,选派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同志进驻窗口办公,受理报建资料,答复公众咨询,发放相关证件和征求意见表,实行了“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为报建单位和群众提供高效服务,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办事环境。三是运行规划展览馆,在展览馆内设立八大展区,全面展示各类城市规划和泰安城市发展成就,免费为公众提供讲解服务,并设置了液晶电视、电脑、触摸屏等,方便群众查询;四是设置现场公示牌,由市规划局监制“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标明建设单位、工程位置、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工程周边规划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在开工验线前立于工地现场,并要求保留至竣工验收,方便周边市民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在泰安日报、电视台等市内各家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及时向社会公示有关规划、发布有关公告,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更多地了解城乡规划,提高城乡规划法律意识,进而自觉服从城乡规划,理解和支持城乡规划工作。二是印制办事指南,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审核等审批事项,以及办事时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公开内容印制成办事指南,向公众发放。三是参加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局领导现场接受市民咨询,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现场解答的一律现场解答,不能解答的事后也按时进行了回复,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类似的网络留言栏目,还有市政府12345便民热线、政民互动、泰安民生网留言等,我局均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认真采纳合理化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并召开集中面复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沟通,对反馈的意见当场予以答复。另外,对于一些重大决策事项,我局通过召专家论证会、公众听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提高了规划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