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系统能耗与节能机会评估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泵系统评估与节能机会的实施和评估报告的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整个泵系统(从能源输入到这些输入做功并消耗的各个环节所构成的系统),既适用于已建泵系统节能改造,也适用于新建泵系统的节能验收。
1.3 本标准主要应用于工业、水利、公共机构、商业及市政设施中常用的开式和闭式回路泵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在大多数设施中占主导地位的电力驱动泵系统,但也能用于汽轮机、发动机及皮带和变速装置传动等其它类驱动的泵系统。
1.4 凡在广东省范围内从事泵系统建设、改造的企业及组织(包含省外企业及组织),在方案制定、招投标以及工程建设中,均应进行泵系统能耗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