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对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整合工作做出部署,提出了“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绿色产品体系整合要求。因此,制定《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5601-2017)国家标准。
2017年8月28日,国家标准计划《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20171340-T-432)下达,项目周期12个月,由TC198(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7年12月8日,国家标准《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560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8年7月1日,国家标准《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5601-2017)实施。
国家标准《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5601-2017)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耀东华装饰材料科技材有限公司、久盛地板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段新芳、付跃进、孙柏玲、安鑫、虞华强、李晓玲、高东峰、周丽玮、李巍、彭芝红、邢红霞、王欣宇、佘学彬、陈秀兰、陈大男、沈金祥、庞小仁、曾敏华、孙龙祥、张冉、金枝、徐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