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质协)负责组织全市建筑汾水杯工程评审。并成立市建筑汾水杯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筑评委会)。在市建质协设立市汾水杯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评审办公室)负责市建筑汾水杯工程评审具体工作。山西省建筑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市联合会),负责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工程评选推荐工作。申报参评国优、鲁班奖工程,由市联合会从获汾水杯工程中择优评选推荐。并对于经推荐未当选的工程设立国优、鲁班奖工程提名奖。由市建委对提名工程的施工单位给予表彰。
申报参评建筑汾水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并经工程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可。山西省每年对当年完成的建筑结构工程和上两年度完成的建筑竣工工程组织评审一次汾水杯工程,评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年评审结构和竣工汾水杯工程奖项数量,原则上应按市评优立项审批数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