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种种,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分析指出,我国节能减排的政策实施主要通过行政监管和利益导向的激励手段两种方式来执行,而就当下来看,行政手段执行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政策是否可持续、效果能否得到持续保障以及经济代价能否更小。
“拉闸限电可以暂时完成任务,但这种行为本身不可持续,所以其降低能耗的效果也就不可持续。而且,采取这类行政手段还涉及企业合法经营因限电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认定问题,与中央大力推行节能降耗根本是为了调结构、促转型、提水平初衷相违背的问题。”潘家华说。
一位不愿具名的河北发改委官员分析称,地方政府的“突击限电”行为和督导不力、组织不力有关。
“减排方面由环保系统负责,节能方面由发改委负责,环保有执法权,但发改委负责节能的能源办则没有执法权。”上述不愿具名的河北发改委官员说,“国内在节能方面的技术很成熟,很多人都看好这个市场,但在推广中却并不顺利。”
上述不愿具名的河北发改委官员介绍,节能减排使用产品一般都是政府组织招标,之所以环保系统主抓的在线监测设备卖得好,也和环保系统的执法权有关,而发改委没有对企业的执法权,对企业说话的力度可想而知,更别说用行政手段强制企业安装了。
“虽然‘十二五’节能目标受国际压力、我国现行发展模式的资源瓶颈、居民对于生活品质需求三种合力的影响,国家制定的相应目标也一定要适度考虑国内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建立绿色、循环、低碳、生态、环境友好、资源集约发展模式的同时,确定合理、公平和更具可操作性的考核目标。”潘家华表示。
中央党校某教授从当前干部考核的体制上分析了节能减排存在的弊端。他说,当前,节能减排的形势之所以依然十分严峻,主要原因就是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科学的企业发展理念尚未真正确立。一些地方对干部的考核仍将GDP增长作为硬任务,而把节能减排作为软指标;一些企业仍然只注重经济效益的获取,而忽视了环境成本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