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斜摄影测量技术所依据的规范主要是《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和《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等通用的国标和行业标准,这些标准虽然适用于倾斜摄影测量技术,但是鉴于标准颁布较早,当时未对多镜头相机有严格的定义,同时在公路工程行业也没有明确的界定,故相关规范条文较为分散缺乏完整性,针对性不强,影响了公路工程应用倾斜摄影测量技术的质量控制,同时限制了技术在安徽省的推广应用的程度。因此,制定了地方标准《公路工程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规程》(DB34/T 3713-2020)。
起草阶段
该标准于2018年9月27日获批后(皖质函〔2018〕326号文件,计划号为45项)立即开始筹备,根据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要求,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标准编制工作会议,成立了编制工作小组,制定了标准编制方案及工作计划,明确了各主参编单位的任务分工。根据计划要求,于2018年10月开始,编制小组对安徽省公路行业倾斜摄影测量技术的应用状况展开调研,并收集当前国家、行业、地方对倾斜摄影测量的最新制定与补充说明。在完成相关调研和资料收集后,编制小组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和研究,于2019年3月,确定了公路工程倾斜摄影测量技术要求的大纲制定,包括作业前期的准备工作要求、倾斜摄影测量的控制测量原则、无人机外业数据采集的指标要求、内业数据处理的原则和倾斜摄影测量成果应用的建议。2019年8月,编制小组在上述调研、资料收集和相关科研成果基础上,完成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征求意见稿初稿编制完成后,经多次召开内部讨论会,开展标准试评,编制小组根据反馈的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修改,最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
2020年11月27日,地方标准《公路工程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规程》(DB34/T 3713-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0年12月27日,地方标准《公路工程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规程》(DB34/T 3713-2020)实施。
地方标准《公路工程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规程》(DB34/T 3713-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大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毛洪强、陈修林、戴玮、王旭、张耀允、黄先锋、孙晓伟、陶鹏、赵宇、孙莉、高云龙、方圆、葛飞、石睿、闫轶夫、陈溯源、欧佳佳、何飞、刘志中、徐亮、曹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