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X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本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安全监督依据:
1、《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3、《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4、《X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X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5]184号);
6、《X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
7、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安全监督的方式和流程:
1、安全监督方式主要有:程序性审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程序性审查为一次性审查,现场监督检查分为计划监督巡查和随机监督巡查。
2、巡查流程: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查看现场防护、文明施工情况;检查相关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反馈巡查意见,通报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做出书面安全巡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