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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制定过程

2022/07/1598 作者:佚名
导读: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编制进程 标准计划 2014年11月19日,国家标准计划《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20140529-T-450)下达,项目周期60个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2SC1(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

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编制进程

  • 标准计划

2014年11月19日,国家标准计划《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20140529-T-450)下达,项目周期60个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2SC1(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组建起草小组

2015年4月2日,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在北京召开该项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启动暨内容研讨会,组建了该标准的起草工作组。

  • 提出标准草案(工作组讨论稿)

起草组分别于2015年4月2日和2015年7月5日召开国家标准制定研讨会,在听取与会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工作组进行文献调研和行业单位调研,提出标准草案,经过工作组内部多次对标准草案内容修改、讨论和工作组内征求意见,起草小组提出国家标准草案(工作组讨论稿)。

起草组于2015年4月2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的研讨会,对标准草案以及后续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讨论,达成以下意见:①将标准名称变更为《应急喷淋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②确定标准草案(第1稿)的内容架构;③明确各起草单位工作任务,争取2015年底提交标准审定,提前完成任务。

在对第1稿草案修改、补充和完善的基础上,起草组于2015年7月5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的研讨会,对标准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讨,提出国家标准草案第2稿。起草组对第2稿标准草案进行了内容补充、测试和征求意见,于2015年11月形成标准草案(工作组讨论稿)。

  • 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5年12月15日,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在上海组织召开了标准研讨会,邀请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邵宝仁委员主持研讨,来自生产企业、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和科研单位的代表共2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对标准的内容进行了逐条研讨,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会后起草组根据会议研讨意见进行认真讨论和修改,提出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 发布实施

2019年12月10日,国家标准《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GB/T 38079-201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0年7月1日,国家标准《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GB/T 38079-2019)实施。

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GB/T 38079-2019)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该标准参考美国国家标准《紧急洗眼和喷淋设备》(ANSI Z358.1)。

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起草工作

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河北润旺达洁具制造有限公司、天津贝迪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斯比克曼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盐城市斯壮格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郭德华、张博旺、刘立新、刘春琳、杭娜、刘小林、孙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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