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委的主要职责
1. 研究制定全市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 审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 组织指挥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
4. 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中央和国家各部委、驻京部队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
5. 领导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开展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应对工作;
6. 分析总结全市年度应对突发事件工作。
市应急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市应急委办公室承担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市防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3)审查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各流域防汛指挥部、各区防汛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指导市有关工作部门编制防汛应急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专项分指挥部和各区防汛指挥部开展较大、一般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防汛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综合研判,组织指导协调本市防汛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6)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全市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指挥调配防汛抢险救援应急物资;
(7)负责组织全市汛情对外发布;
(8)负责按权限申请蓄滞洪区调度运用;
(9)组建防汛抢险救灾专家队伍,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撑;
(10)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承担市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办公室、流域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各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本市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防汛会商,收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工情、险情,提出预警响应和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建议,为市防汛指挥部决策提供服务;完成市防汛指挥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 在市政府领导下,依法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2. 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
3. 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必要时,协调北京卫戍区和武警北京市总队调集部队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 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 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2.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3. 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 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制定促进产业发展政策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5. 负责组织本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6. 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8. 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9. 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