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规范》具有强制性、实用性、竞争性和通用性四方面的特点。
1.强制性
《计价规范》的强制性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做到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规则。
2.实用性
《计价规范》的实用性体现在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特别还列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便于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确定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
3.竞争性
《计价规范》的竞争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计价规范》中规定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具体采用什么措施。如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施工排水等详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等确定。因为某些项目或因素。在各企业之间不同。是企业的竞争项目。从中可体现各企业的竞争力。
二是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消耗量。投标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自行报价。体现各企业在价格上的竞争力。
4.通用性
《计价规范》的通用性是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将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