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应根据经施工图设计审查修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完整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在报备招标文件时,应报备工程量清单文件;招投标阶段,招标人应将完整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发布。
注:*完整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一定要注意审计单位会重点审查
投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应根据编制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单价和总额价,招标阶段工程项目清单、分项工程量清单可不报价,如招标文件规定另需填报清单报价费用分析表的,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招标结束后,中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有标价的工程项目清单、分项工程量清单,经发包人审核后的有标价的工程项目清单、分项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中“其他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为工程量清单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