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 备忘录 施工月报 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9.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象.
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2.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