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梁编号,该项为必注值,由梁类型代号、序号、跨数及有无悬挑代号组成。根据梁的受力状态和节点构造的不同,将梁类型代号归纳为六种,见表10-3的规定。根据编号原则可知,如“KL2(2A)”表示的含义是:第2号框架梁,两跨,一端有悬挑。
(2)截面尺寸,该项为必注值,当为等截面梁时,用b×h表示;当悬臂梁采用变截面高度时,用斜线分隔根部与端部的高度值,即b×h1/h2,h1为根部高度,h2为端部较小高度。
(3)梁箍筋包括钢筋种类、级别、直径、加密区与非加密区间距及肢数,该项为必注值箍筋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不同间距及肢数需用斜线分隔;当梁箍筋为同一种间距及肢数时,则不需用斜线;当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箍筋肢数相同时,则将肢数注写一次;箍筋肢数应写在括号内。例如:“Φ8@100(4)/150(2)”,表示箍筋为HPB235级钢筋,直径8 mm,加密区间距为100mm,四肢箍;非加密区间距为150mm,双肢箍。
(4)梁上部通长筋或架立筋配置,该项为必注值。应根据结构受力要求及箍筋肢数等构造要求而定。当同排纵筋中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应采用加号“ ”将通长筋和架立筋相连。注写时须将角部纵筋写在加号的前面,架立筋写在加号后面的括号内,以示不同直径及与通长筋的区别。当全部采用架立筋时,则将其写入括号内。例如:“2Φ22"表示用于双箍;“2Φ22 (4Φ12)”表示用于六肢箍,其中2Φ22为通长筋,括号内4Φ12为架立筋。
(5)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或受扭钢筋配置,该项为必注值。当梁腹板高度hw≥450 mm时,需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所注规格与根数应符合规范规定。此项注写值以大写字母G打头,注写设置在梁两个侧面的总配筋值,且对称配置。例如:图10-4中G4Φ10,表示梁的两个侧面共配置4Φ10的纵向构造钢筋,每侧各2Φ10。当梁侧面需配置受扭纵向钢筋时,此项注写值以大写字母N打头,接续注写配置在梁两个侧面的总配筋值,且对称配置。受扭纵向钢筋应满足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间距要求,且不再重复配置纵向构造钢筋。例如:N6Φ22,表示梁的两个侧面共配置6Φ22的受扭纵向钢筋,每侧各配置3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