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工期是指工程项目从正式破土动工、按设计文件规定全部建成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用的全部时间,包括建筑、安装、试车、验收、交付使用等所需要的时间,但不包括施工准备时间。
组成单项工程的某一个单位工程(如厂房建设或设备安装)的工期,是自该单位工程正式动工至完成的时间,也称之为施工工期。
建设工期同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一起被视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
建设工期是作为具体安排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组织施工、检查工程进度的依据。合理的建设工期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及效益。相反,拖延工期必然导致人力、物力、财力陷入未完工程中,长期不能发挥其经济效益,造成损失。大中型项目要按合理工期一次安排建设计划,分配投资和材料,落实建设条件和相关项目的同步建设,分年实施,以保证工程开工后能连续建设,按期建成,并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健全工期责任制,工程按期或提前投产,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工作失误,拖长工期应给予经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