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计划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阶段,在项目中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在制定过程中要按照项目总目标、总计划进行详细计划。计划文件经批准后作为项目的工作指南。因此,在项目计划制订过程中一般应遵循以下六个原则:(1)目的性。任何项目都是一个或几个确定的目标,以实现特定的功能、作用和任务,而任何项目计划的制定正是围绕项目目标的实现展开的。在制定计划时,首先必须分析目标,弄清任务。因此项目计划具有目的性。
(2)系统性。项目计划本身是一个系统,由一系列子计划组成,各个子计划不是孤立存在的,彼此之间相对独立,又紧密相关.从而使制定出的项目计划也具有系统的目的性、相关性、层次性、适应性、整体性等基本特征,使项目计划形成有机协调的整体。
(3)经济性。项目计划的目标不仅要求项目有较高的效率,而且要有较高的效益。所以在计划中必须提出多种方案进行优化分析。
(4)动态性。这是由项目的寿命周期所决定的。一个项目的寿命周期短则数月,长则数年,在这期间,项目环境常处于变化之中,使计划的实施会偏离项目基准计划,因此项目计划要随着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修改,以保证完成项目目标,这就要求项目计划要有动态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5)相关性。项目计划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构成项目计划的任何子计划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其他子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进而最终影响到项目计划的正常实施。制定项目计划要充分考虑各子计划间的相关性。
(6)职能性。项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不是以某个组织或部门内的机构设置为依据,也不是以自身的利益及要求为出发点,而是以项目和项目管理的总体及职能为出发点,涉及到项目管理的各个部门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