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要求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中要求,在地震设防裂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于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其作用是增加后砌之砖墙与前砌之砖墙的结合,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具体要求详见GB 50203-2011或“直槎”百度百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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