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远征施工增加费:指建筑企业派出施工力量,离开城市或基地到远郊区、山区及偏僻地区承担工程任务需增加的费用。如职工差旅费和探亲费、流动施工津贴、生活用车补助费、施工机械用具、工具和周转材料运杂费。二、冬雨季施工费:指建筑安装工程在冬季和雨季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防寒、保温、防雨、防雷、防滑、排水等技术措施和降低工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为了避免冬季施工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各项费用。三、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根据建设单位要求为提前工期需组织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照明设施摊销费,夜餐补助费和降低工效费等。四、预算包干费:指建筑企业采用预算包干办法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时,在施工图预算基础上加一定系数包干的费用。在包干系数范围内的材料代用、设计变更等,不再办理签证、洽商记录,由施工单位包干。对不包括在系数包干范围内的部分,则另行办理洽商签证,追补预算。五、拨改贷利息:指建筑企业流动资金改为银行贷款后,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利息。六、临时设施费:指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需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性、半永久性大小型临时设施的费用。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操作棚、道路、围墙等。七、施工机构迁移费:指建安企业(公司、工区),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经有关部门决定,由所在省市调往另一个省市承担建筑安装工程任务所发生的搬迁费用,如职工调动期间工资、差旅费(包括家属)机具设备、活动房屋、周转材料运费,施工基地未建成之前所需流动施工津贴和需增加的职工探亲费。八、劳保支出费:指按国家劳保条例规定应支付企业退休离休、六个月以上病假工资及附加费、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可按规定标准列入工程预算,向建设单位收取并专户进行核算。九、技术装备费:指地方国营企业按照规定应计取的购置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装备费用。以上九项中,前五项包括在工程预算成本内,后四项应在专用基金、特种基金内核算。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