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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人制度简介

2022/07/15207 作者:佚名
导读:1. 法人的概念与条件 ■ 概念 ☆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注意法人不是人,是组织是机构是单位 ■ 法人4条件 ☆ 依法成立 ☆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 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 是自然人,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典型例题】 ◆ 法人应当具备( )等条件。 A.

1. 法人的概念与条件

■ 概念

☆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注意法人不是人,是组织是机构是单位

■ 法人4条件

☆ 依法成立

☆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 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 是自然人,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典型例题】

◆ 法人应当具备( )等条件。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经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法人的四条件。参见教材P10。

2. 法人的分类其它组织

■ 分类

☆ 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

☆ 非企业法人:不以盈利为目的,分为行政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三类

■ 法人资格的取得(两种情况)

☆ 成立之日取得:行政法人,不需要办理登记的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 核准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工商局)和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3.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法人的地位

☆ 大多数活动主体都是法人,但也有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如分公司、项目部)

☆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在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法人的作用

☆ 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 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4.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

☆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 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进行工作

■ 项目经理的地位

☆ 是受企业法人的委派,对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

☆ 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 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 项目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 典型案例

☆ 项目经理未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责任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而不是项目经理本人承担

☆ 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作为被告,而不能直接告项目经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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