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支付工程价款的审计。其目的在于审查支付工程价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1) 审查结算工程款的项目,是否属于国家计划内项目。对于计划外工程项目,不得支付工程款。
(2) 检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予结算。
(3)对“工程价款结算帐单”进行抽查,审查有无错算、多算或重复计算的现象。对于因工程增减发生的量差、价差所调整的预算,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签证或批准手续。如未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一般不予结算。
二、对分段结算工程款的审计。指承发包单位应根据各地规定的分段结算办法和合同要求,计算工程款。如“工程价款结算帐单”所列内容,与工程合同不符,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联系加以修正,否则,建设银行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款项;
三、对分次预支和月中预支工程款的审计; 主要审查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是否合理,有无偏多的现象。预付工程款的数额一般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预付。如超过此限,应查清情况,防止多付;
四、审查各单项工程是否保留适当的工程尾款,以便控制投资支出,防止浪费、超支和拖延工期。按规定,各单位工程的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累计数之和,一般以单位工程预算造价的95%为限(分段结算规定为90%),其余的工程尾款,俟建设项目竣工后结算。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