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方面
第一,管理不到位。个别负责人把增加经济效益,加强经营管理放在首位,对于核算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观念上存在偏差,存在重业务发展,轻案件防范的现象。在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的抉择中,往往采取“业务开拓先行,内控管理让路”、“业务发展从紧、内控手段从缓”的处理方式,没有正确处理好业务开拓与执行制度之问的关系。
第二,责任不到位。部分高管人员对违章违纪人员处理的原则性不足,灵活性有余,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形成检查归检查,问题依旧存在的现象,甚至为保政绩,自行消化,隐瞒案件,助长了作案人的嚣张气焰。
2.制度方面
一个新业务的推出,制度必须落实到位。从形形色色的案件来看,尽管案犯的作案手法多种多样,但有的案件发生的原因就是制度不执行,这就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温床,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所以说“不执行规章制度比没有制度更可怕”。比如,某县农信社由于未严格执行空白重要凭证管理等制度,以致311本重空凭证被盗;犯罪分子利用这些凭证长期作案,危害严重。
3.系统方面
部分制度和系统不同步。近年来,随着我行的会计系统改革步伐的加快,以及新业务的不断推出,相应的一些制度没有及时跟上业务发展的要求。新系统的开发与投产,为会计核算提供了一个畅通的业务平台,但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制度缺欠,弱化了系统对业务核算的控制作用。若业务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则应用系统缺陷更难控制,更易产生风险。比如,对于挂失业务的编号问题,需通过手工编制后录入微机,如果由于业务员的疏忽,很容易出现挂失编号重复的现象。再如,针对执法部门进行个人账户款项冻结扣划业务时,由于系统原因存在无法实现法院冻结要求的现象。对个人定期存单冻结时,选用账户冻结只能是全部冻结,系统也不能做部分冻结。而且,如果法院要求银行进行冻结后定期扣划时,系统也不能实现自动扣划,均由业务人员每月进行手工处理。目前,投产的风险预警分析系统没有实时进行风险监督和控制,在着部分业务与事后监督系统部分业务重复预警的情况;而且后台监督系统仍旧停留在对前台业务数据的重复录入工作中。
4.人员素质
(1)法制观念淡薄。突出表现为:业务处理“一手清”、执行制度不坚决、不彻底、任意调整账目、对账不及时,随意留下事故隐患。
(2)业务素质待提高。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科技含量的不断增加,部分业务人员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自控、互控能力较差,工作中违章操作,记账串项、凭证审查不严等差错的因素,直接影响着会计核算的质量。
(3)道德出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我行正处于新旧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交替之中,在体制转换过程中少数职工滋长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有可能利用工作便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道德风险与操作风险相交织,形成了案件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