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层建筑的底部,当上部楼层部分竖向构件(剪力墙、框架柱)不能直接连续贯通落地时,应设置结构转换层”。理解上述规定时应注意规范的下列关键用词:
1)“高层建筑的底部”——明确了高规所涉及转换的位置,就是在高层建筑的底部。对高层建筑的底部可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2)对框架柱转换,由于转换层上下不存在明显的刚度突变问题,因此,对一般框架转换可不限制转换层的位置。可将地面以上1/3房屋高度范围内确定为建筑的底部,此范围内的框架转换应采取适当加强措施。
一般的框架转换和重要的框架转换
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将框架转换分为一般的框架转换和重要的框架转换两部分。
当为一般结构、被转换的上部柱数量不多、其承受的竖向荷载较小、转换梁的跨度较小、周围楼板对转换构件约束较好、转换层在建筑底部以上区域时,可确定其为一般的框架转换(图3),参考执行广东和江苏的地方规定
对局部框支转换的把握
根据转换位置和转换区域的大小,框支转换又可分为一般框支转换和局部框支转换。和一般框支转换不同,局部框支转换的框支剪力墙数量少,且楼面结构对转换层有较强的约束,此类转换一般不会产生明显的结构薄弱层效应。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