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2、《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4、《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
5、《居民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57-94);
6、回用水标准符合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
7、建设方提供的有关生活污水水质、水量、布局、工程图纸等基础资料;
8、其他相关标准及规范。
中水处理回用系统按其供应的范围大小和规模,一般有下面四大类:
排水设施完善建筑群
该系统中水水源取自本系统内杂用水和优质杂排水。该排水经集流处理后供建筑内冲洗便器、清洗车、绿化等。其处理设施根据条件可设于本建筑内部或临近外部。如北京新万寿宾馆中水处理设备设于地下室中。
排水设施不完善建筑群
城市排水体系不健全的地区,其水处理设施达不到二级处理标准,通过中水回用可以减轻污水对当地河流再污染。该系统中水水源取自该建筑物的排水净化池(如沉淀池、化粪池、除油池等),该池内的水为总的生活污水。该系统处理设施根据条件可设于室内或室外。
小区域建筑群
该系统的中水水源取自建筑小区内各建筑物所产生的杂排水。这种系统可用于建筑住宅小区、学校以及机关团体大院。其处理设施放置小区内。
区域性建筑群
该系统特点是小区域具有二级污水处理设施,区域中水水源可取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或利用工业废水,将这些水运至区域中水处理站,经进一步深度处理后供建筑内冲洗便器、绿化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