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中表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给予资金补助。
十八大报告
十八大报告中,第七条“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第四点提到: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
新国五条
第4条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2013用地政策
国土部强调,2013年将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促进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部署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促进城市更新改造。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低丘缓坡地开发试点。
《方案》指出,2013年将对14个重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潜力评价。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30%的目标,开展2012年度全国和各省份节地目标下降目标的测评。开展节约用地制度和政策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察,促进各地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为完成上述工作,国土部还提出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推进工业用地“先出租后出让”的弹性供应方式,探索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激励机制;探索支持新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促进企业创新转型;推进旅游产业用地改革等。
在耕地保护方面,2013年还将分解下达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开展500个示范县建设,确保建成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同时还将完善占补平衡政策,适时探索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