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保护按保护物的用途、重要性、服务年限和变形所引起的后果划分保护等级,不间保护等级的被保护物,在其周围留设不同的保护带宽度,使它不会因围岩移动而遭破坏或影响使用。地表保护物的保护等级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预计地下采动引起的地表移动与变形值大于被保护物所允许的变形值时,应按地表变形值对各具体保护物所引起的附加应力,对其体保护物以整体柔性、局部刚性的原则进行加固,在并卜则采用协调开采、减厚开采、留设开采、充填开采、条带开采、时差开采等方法,若永久性建筑、构筑物必须布置在地表移动区域内时,应留设保安矿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