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要从我们目前的技术基础说起:
首先,我们现在设计高层建筑的规范与抗震分析方法,都是建立在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之上的。规范中所推荐的反应谱法与时程分析法等并不完满,它们都采用了一系列假定。特别是反应谱法,它把一高层建筑假定为一个质量串,认为它们的重心都在一条垂线上,而且它对地震三要素:峰值加速度、频谱组成与持续时间,只考虑了峰值加速度,频谱组成仅近似地考虑了振型耦合,对持续时间根本不考虑,而这恰却对结构输入地震能大小的影响是十分关键的因素。由于以上原因,我们必须要求建筑十分规则,方能适用于我们现行规范的计算方法。如果规则性方面离规范限值太多,实际上规范的计算方法已不适用,那电算输出的结果的可靠性就成了问题。而一般设计人员常常认为我们计算满足就可以了,而忽略了计算方法本身的适用范围,当然对超限高层的控制的目的,就是要保证在现有的设计水平前提下,使被审查的工程都能在现有计算方法的适用范围之内,以保证其计算结果的可靠、可信。
其次,我们选用的结构类型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超过了这个范围,我们采取的构造措施也许会缺乏实践的经验,而且会给经济性、技术合理性、可行性带来大问题,因此对各种类型的结构,规范都限定了它的适用高度,如果设计人员一味要超过某种结构的限值高度,就会带来技术上的可行性与可靠性问题,并且还会带来经济性问题。如果A级高层建筑超过了限值高度,那么就要按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进行设计,其实质即是要提高其结构的抗震等级(详见文[2]第4.8.3条)。
再次,对高宽比的控制,主要是为了保证结构的整体稳定性,并对总刚度、承载能力、经济合理性进行宏观控制,使主结构受力合理均衡、易满足变位条件,以保证正常的使用与降低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