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建筑有各种类型,其功能和性质不同,内部装修标准和客观环境条件以及具体要求也有区别。此外,房屋建筑有新建、改建、扩建或原有等情况,更增加其复杂性和需考虑的因素。为此,对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中需要的各种支撑保护措施,应有不同的敷设方法。根据支撑保护设施类型要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不宜采取过于强调一致、完全统一的做法。目前,综合布线系统缆线的支撑保护设施敷设方法(即缆线敷设方式),主要有明敷或暗敷管路、明敷或暗敷槽道(桥架)等几种方式。在新建的或改扩建的智能化建筑中,应采用暗敷管路或暗敷槽道方式,一般不宜采用明敷管路或明敷槽道方式(有时在设备间或电缆竖井中可以采用明敷槽道),以免影响内部环境美观或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在原有建筑进行改造需增设综合布线系统时,可根据房屋建筑结构情况和客观需要,尽量创造条件(例如增加装饰构件)采用暗敷管槽系统,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允许采用明敷管槽系统。在智能化建筑中采用暗敷管槽系统,建成后与建筑物形成整体,属于永久性建筑的附属设施,一般不会重新拆改。因此,暗敷管槽系统的使用年限与房屋建筑本身的使用年限基本一致。这就是说综合布线系统缆线的满足年限要比管槽系统的满足年限少些,所以在智能化建筑中的暗敷管槽系统设计时,必须从整体出发,且要依据智能化建筑主体工程的终期需要考虑,一次建成,一般不考虑分期扩建的方式。对于难以估计或今后有变化的段落,可考虑采用明敷管槽系统,其外面加以装饰性构件掩盖,必要时可以拆换装饰构件,重新建造或更换。
此外,尚有电缆竖井、格形接板和预留沟槽等支撑保护设施,这些设施均是利用房屋建筑结构或其构件,按综合布线系统工艺要求,结合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楼板结构或地面构造等具体条件构成的。因此,在综合布线系统工艺设计时,应将上述设施的具体位置、起讫段落、规格尺寸和建筑要求等细节或资料,及早提供给主体工程建筑设计单位,必要时,应充分反映工艺设计要求的意图,例如提供图样或数据,使在建筑设计中按照工艺部分的思路,予以全面实施,并在建筑施工中同步建成,为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敷设和设备安装创造有利的物质基础和客观条件。如果与房屋建筑设计配合不好,支撑保护设施可能产生遗漏或缺项,或存在严重错误(例如地槽位置不正确等),将会给工艺施工带来困难,同时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或延误施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