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某水库大坝工程招标
新疆某水库大坝工程是新疆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的骨干工程,总投资额17亿元。其中对工程概算投资6644万元的大坝填筑及基础灌浆工程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了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1997年6月中旬,由工程建设单位组建的资格评审小组对申请投标的20家施工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查,10家企业通过了资格审查,获得投标资格。1998年6月20日,建设单位向上述10家企业发售了招标文件,并组织了现场勘察和答疑。1998年7 月18日,由投资方、建设方、技术部门等部门代表参加的评标委员会组成。7月20日13时公开开标。当日下午至次日上午,评标委员会的商务组、技术组对 10家投标企业递交的标书进行了审查,并向建设单位按顺序推荐了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中存在的问题是
(1)招标前的有关活动违反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招标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招标方案,由主管部门审核其是否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和组织招标的能力。招标活动中,建设单位违反了上述两项要求,不但未在招前向主管部门报送招标方案,而且擅自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活动。尽管建设单位曾于7月16日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参加招标活动的邀请,有关部门也从工作需要出发派员参与了监督,但这并不能弥补其违反程序的做法。
(2)违规定标。建设单位不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选择中标单位,而是让名单之外的××部水电××局中标,原因是该局提出的优惠条件较好(实际上是垫资施工)。但在有关单位的干预和协调下,建设单位最终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了承包商。